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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两周年】中建集团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点 做好“融入”和“内嵌”大文章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30

  前言:2016年10月10-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国有企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两年来,中建集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自觉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探索实践中,集团党组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总结形成了以“四大体系”为顶层引领,以“六点一线”为实施原则的党建工作经验,经验体现了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体现了集团党组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律的精准把握,是集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理念新实践新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完成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政治任务,关键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核心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多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建集团不断取得改革发展新突破。新时代,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新课题。如何把坚持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是中建集团长期以来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实现党对企业全面领导的法定化。按照中央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中建集团境内所有企业已全面完成,境外企业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以公司章程确保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明确企业党建重大要求。修订完善集团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常务会等议事规则;印发《党组工作规则》,梳理形成17个方面151项决策清单,合理划分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前置,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二级子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办法,从具体情况出发,分别规定工程局、设计院和专业公司等不同类型子企业的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规范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事项、决策流程,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

  在公司组织机构体系中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出台多项制度,明确“四同步”是企业设立、重组的必要条件,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党建工作规划实现常态化,由集团统一领导、统一要求,各级企业发展规划中均已纳入党建工作内容,并根据推进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作为较早推行“一肩挑”的企业,目前中建集团绝大多数二级子企业和三级子企业已实现“一肩挑”领导体制,在选拔任用“一肩挑”干部时突出政治标准和复合型经历,同时选优配强专职副书记,实现个人充分履职,确保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出台《关于规范二级子企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并将要求延伸至三级子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党员人数等标准,将二级子企业划分为4大类型,自上而下统一规范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岗位划分,明确党务工作人员编制标准和配备要求,致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搭建平台,为党的工作机构切实承担管党治党职能奠定基础。

  着力构建标准规范、融合统一的公司管控制度体系。集团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为组长的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建筑标准化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国建筑总部制度管理规定》等制度,构建起包含党建工作制度和其他业务管理制度在内,体系统一、标准规范、有机衔接、高度融合的公司综合管控制度体系,有效避免了党建工作制度与业务制度的“两张皮”现象。同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定期检索和修改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建工作部供稿)